客户如何知道他们装糕点的食品袋是否安全?
我们建议销售商,参考通用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各个测试来确保,食品未受所接触产品的污染。
即所有将与食品接触的材料,无论是制造商包装、餐具、玻璃器皿、陶瓷还是储藏容器,都应接受测试,确保其足够安全,可以接触食品。
我们合作的实验室依据欧盟、美国、日本和中国的区域性接触法规,开展测试。食品级包装和接触材料的监管主体如下:
1、在欧盟:
l 所有材料 – 1935/2004 号框架规例 (EC)
l 陶瓷 – 经 2005/31/EC 指令修订的 84/500/EEC 指令
l 再生纤维素膜 – 2007/42/EC 指令
l 塑料——关于与食物接触的塑料材料、制品的 (EU) No 10/2011法规及其相关修订。
l 亚硝胺 - 93/11/EEC 指令
l BADGE、BFDGE 和 NOGE 塑料 - 1895/2005 欧委会规例 (EC)
2、在美国:
l 美国食品接触材料的立法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(FDA) 负责监管
l 加州的陶瓷和玻璃材料受《加州 65 号提案》管理
3、在中国,材料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要求
4、在日本,材料必须符合《食品卫生法》第二部分的要求
在欧盟,我们为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等各个欧盟成员国执行食品接触测试。
我们针对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和非塑料材料,在分析测试和咨询服务方面提供专业知识。